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 、改扩建专用线 (含专用铁路, 不含段管线 )与 国铁接轨 的管理 。 第三条 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实行合 同制管理 。铁路局遵循平 等 自愿 、诚 实信用 的原则 ,与 专用线拟投 资人或所有权人 (以 “ ” 下简称 专用线接轨人 )签订 专用线接轨合 同,明 确双方 的 责任 、...
第十三条 铁路专用线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月和按年度向铁路专用线管理机构报送运输统计报表。 第十四条 铁路专用线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予以优先运输。 第十五条 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运输营业、公共货物运输营业的,其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提出申请,经省铁路专用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
第一条为提高铁路专用线使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加强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办铁路专用线共用业务的,均依照本办法管理。 本办法所称铁路专用线(以下简称专用线)共用,是指专用线管理单位与铁路车站联合组织专用线有偿为社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第三条市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专用线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