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2.12.28 施行日期 2013.01.01 文号 渝价[2012]444号 主题类别 价格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12〕444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执行时间即将到期。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庆市物价...
重庆市城乡 建设委员会 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 城乡 建委, 两江新区、 北部新区、 经开区、高新区、 万盛经开区、 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 维护...
为进一步规范造价咨询计价行为,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市物价局颁发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现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实际,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相关规定,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20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