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价〔2018〕17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司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依据《重庆市定价目录》和《重庆...
三、经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一致的,可以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者计时收费的方式。同一委托事项只能采取一种收费方式。 五、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同一案件的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应当酌减收费。 六...
六、律师事务所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按规定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律师服务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制定<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6〕67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