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7年11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6月26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水土保持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
(1997年11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6月26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发文单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1997-11-28 执行日期:1998-1-1 失效日期:2001-6-26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 第三章 治理 第四章 监督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土流失造成...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土保持法 》 办法重庆市 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土 保持法》 办法 重庆市人大常 委会(颁布 单位)199 71128(颁 布时间)19 980101(实施时间) 重庆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土保持法 》 办法(1997 年 11 月 28 日 重庆市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 过...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土流失造成的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活动有关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01年6月26日修正版) (1997年11月28日发布,1998年01月01日实施,2001年06月26日修订)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工作作为重要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推广水土保持先进技术,有计划地培养水土保持科学技术人才...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于2001年06月26日生效)(2001年06月26日发布,2001年06月26日实施)二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土流失造成的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活动有关的一切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