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是一份管理办法,来自重庆市,发布于2008年。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机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服务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擅自暂停、终止服务,或者暂停、终止服务未妥善安置老年人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视频解读丨《重庆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原创 重庆民政 2025年01月03日 18:50 重庆 视频加载失败,请刷新页面再试 刷新来源:养老服务处、宣传信息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6 号 《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1月29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唐良智 2019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机构发展,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根据《中华...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2024年12月31日 内容全文 重庆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
《重庆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第四十一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健全消防、安全值守、设施设备、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二条 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
视频解读丨《重庆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原创 重庆民政 2025年01月23日 16:25 重庆 视频加载失败,请刷新页面再试 刷新来源:养老服务处、宣传信息处
第一条 为了标准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安康进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方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效劳的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