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刑事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在酒精的麻痹作用下 驾驶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车辆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提醒广大驾驶人要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 筑牢法律底线思维,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为自己...
2024年1月17日,被告人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94.2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同月25日,徐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同年10月3日晚,徐某再次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74.08毫克/100毫升,属醉酒。庭审中,徐某悔恨不已,因为自己的...
醉上加罪——在错误道路上的“狂飙” 酒后闹事,逃避检查,后果如何?面对嫌疑人的无罪辩护,如何精准指控犯罪? 安源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打击惩治、社会治理、宣传教育齐头并进,推动形成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工作格局,为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出...
近日,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陈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仍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刑罚。案情回顾 2024年5月,被告人陈某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由河北省张家口市沿高速公路行驶至北京市延庆区某处被公安查获。经鉴定,陈某某血液酒...
一时贪杯酿成车祸再次饮酒“醉上加罪” 交通安全 TRAFFIC SAFETY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似乎已成了妇孺皆知、家喻户晓的事情,然而,还是有些人漠视法律,心存侥幸,醉酒驾驶,以身试法,最终落得个身陷囹圄的结局,本案中的哈某就是这样的典型代表。
经核查:2020年01月13日马某某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2022年02月26日马某某因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平安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罚款2000元,同时被法院判处4个月拘役,这已经是马某某第三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
借酒闹事,“醉”上加罪!已有多人被处罚借酒闹事,有可能会“醉”上加罪。案例警示案例一2024年6月12日0时30分许,杨某、杨某杰等人在赫章县珠市乡街上某娱乐场所饮酒过程中,与龙某、龙某某、普某富等人发生口角,杨某用砖头殴打龙某,杨某杰与龙某某等人在劝架过程中,因言语不和大打出手。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4日电 (谭伟旗 卢岩)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据悉,被告人王某某饮酒后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明知对方已报警的情况下,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后交警在王某某家中将其查获,并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被告人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03毫克/100毫升,...
2023年8月28日,双柏县检察院对李某某危险驾驶一案依法提起公诉。8月31日,双柏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以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案情回顾 4月6日,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双柏县大庄镇乡村道路上,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8/100ml,...
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原标题:《【以案释法】“醉”上加罪 逃避抽血 难逃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