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 《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是2013年11月1日实施的一项行业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起草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等。起草人 谭新政、楮峻等。
4.1.3 聘用或培养从事酒类经营、服务及管理的专业人才, 应对其岗位提出相应的职业化和规范化要求。 释义:本条目作为对 SB/T 10391-2005 和 SB/T 10392-2005 的补充,对酒类流通服务行业中的专业人才问题,提出了相应的 要求,主要是强调职业化和规范化的两个方面,酒类企 业应加强对员工专业化培训,并获得国家颁布...
首先,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需要建立在严格的法律法规之上,保证整个行业的合法合规性。在国家法规的支持下,各个酒类企业和销售机构应该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应该包括酒类产品进货、贮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一步都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的法规和标准。 其次,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需要从消费者角度出...
1、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 注:本文中为标准正文部分,未带方框为释义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类流通的术语和定义、经营、服务、流通信息、酒类商品保护、宣传、监督与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 释义: 1、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上,并未直接对与酒类相关的企业的类型进行划分,而是针对酒类...
第一,《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对规范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具有积极意义,能缓解投资者对白酒业的悲观情绪。《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7章。这7章在逻辑上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规范了有关术语;第二部分主要对酒类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流通环节应该履行的职责提出要求;第三部分主要针对酒类流通活动进行规范;第四部...
行业服务规范。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杭州市商务委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建平、郭宝美、郭洁、徐幼霖。 本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3301/T66—2011。
【《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11月1日起实施】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共七章,分别在行业有关术语,酒类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流通环节应该履行的职责,酒类流通的监管和评价方法依据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该规范的出台对规范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û...
第一,《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对规范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具有积极意义,能缓解投资者对白酒业的悲观情绪。《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7章。这7章在逻辑上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规范了有关术语;第二部分主要对酒类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流通环节应该履行的职责提出要求;第三部分主要针对酒类流通活动进文章来源华夏酒...
核心提示: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 国家商务部国内贸易标准2013年11月1日全国实施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经营、服 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 国家商务部国内贸易标准2013年11月1日 全国实施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经营、服务、流通信息、酒类商品保护、宣传、监督与评价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