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04]2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04年起改革现行省管市、市管县(市)的财政体制,在全省实行省管县(市)的财政体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1994年国家实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