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玲法官通过多次调解,做通原告思想工作,使原告同意进一步降低可接受的赔偿金额,为解决双方纠纷奠定了基础。在做原告思想工作的同时,郭小玲法官也多次同被告进行调解工作,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用最简单的语言一字一句同其释法明理,使其真正意识到自己确系存在侵权事实,通过分析利弊关系,郭小玲法官让侯某深刻认识到如若败诉可能承担的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