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雨花区法院查明,邱兴隆曾于1997年11月19日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河北省石家庄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1998年12月14日,河北省高院对邱兴隆宣告无罪。在被宣告无罪前,邱兴隆被羁押于石家庄市看守所,未在监狱服刑。2017年2月20日,喻国强也以邱兴隆犯诽谤罪为由提起反诉。喻国强反诉的理由是,2015年11月
邱兴隆刑事自诉喻国强诽谤案将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10时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与湖南龙冠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邱兴隆的委托,分别委派赵冠男律师与谭文健律师担任邱兴隆的自诉代理人,依法出庭维护邱兴隆的合法权益。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诉讼程序的复杂性及冗长性一直被视为阻碍有效、公正审判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当案件涉及到个人权利的重大争议时,程序上的困境愈发显现。在邱兴隆诉喻国强案中,这些困境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一、案件背景 一、案件背景 邱兴隆和喻国强曾是生意伙伴,因一笔重要交易发生纠纷,进而引发了彼此间的法律诉讼。
本人和邱兴隆先生的恩怨,止于两人之间,不波及他人。 对邱兴隆先生为中国法治作出的贡献,本人认同和欣赏。 邱兴隆先生一路走好。 喻国强 2017年9月22日 中国法律界,律师大江湖,在这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历史时刻,终于有了一些放下成见、共度时艰的迹象。 希望天佑中华,法剑闪耀夜空,正义终得伸张,奸邪无处遁形。 祝愿...
期间,喻国强律师被羁押4个多月,邱兴隆律师于2017年9月20日因病离世,直到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才将该案发回长沙市雨花区法院重新审判。 不过,专业人士指出,长沙中院的该份二审裁定书却是很有“意思”。首先,这本是一个刑事自诉案件,长沙中院却弄出一个“公诉机关”来了,难道该案此前已由“自诉”转为“...
著名法学家邱兴隆诉喻国强诽谤一案刑事判决书2017-09-22 孙新琦律师 + 关注献花(0) 来自:孙新琦律师 > 《诽谤罪。》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丁小红刑事终审判决书 卓越新能IPO能过吗?前次被否问题依旧 实控人多疑点 无讼阅读|劳动法 | 从几则案例看快递员与快递公司的法律关系 魏树国、易学前(城建监察)犯玩忽...
心寒!『知名律师邱兴隆是如何把同行喻国强送进监狱的?_御史在途』http://t.cn/R9NFbHB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审自诉人邱某诉原审被告人喻国强犯诽谤罪暨原审反诉自诉人喻国强诉原审反诉被告人邱某犯诽谤罪一案,于2017年7月26日作出(2014)雨刑初字第00923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喻国强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反诉被告人邱某无罪。
本人和邱兴隆先生的恩怨,止于两人之间,不波及他人。 对邱兴隆先生为中国法治作出的贡献,本人认同和欣赏。 邱兴隆先生一路走好。 喻国强 2017年9月22日 中国法律界,律师大江湖,在这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历史时刻,终于有了一些放下成见、共度时艰的迹象。 希望天佑中华,法剑闪耀夜空,正义终得伸张,奸邪无处遁形。
对于喻国强反诉邱兴隆诽谤案,雨花法院认为,喻国强因为涉嫌侵占罪、诽谤罪被他人提起刑事自诉,邱兴隆指称喻国强为犯罪嫌疑人,虽有贬损之意,但没有捏造事实损害喻国强的人格、名誉;同时,邱兴隆的涉案文章,仅损害龙腾公司的商业信誉,没有损害喻国强个人的人格、名誉;此外,喻国强没有提供邱兴隆上述文章在网络被点击、浏览达到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