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华,男,执业证号码:14403202010259588,在广东卓凡(深汕)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代理其原任职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9月23日决定对邓国华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邓国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一名资深律师,拥有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得律师资格后,他在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同时兼职工作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此期间,他不仅在政策法规处和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处工作,还在1998年取得了注册税务师资格,担任过副处长,负责征地拆迁纠纷...
此次培训会由政策法规处马向阳处长主持,邀请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邓国华律师,为机关各处室、各区局、局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培训。 培训会上,邓国华律师以案说法,从其经办的两个典型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切入点,对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