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市租出去套房子,前面有排老房子拆迁了,租户跟我讲他怕前面地卖了造高房子遮光, 要退租,我写信给规划局等好几个部门,最后挪了一块地,把原居住用地改成了一个幼儿园一个街道公园。写信,是最最基本的权力了吧,为什么在这些人眼里,这是一种吹牛?是一种炫耀?至于这次,羌虫自然没什么级别,可他单位级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