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成认为,文件并没有“放开全部通道业务、放开部分通道业务、放开善意通道业务”的字样和含义。虽然提到了“鼓励事务管理类信托的业务”,但是事务管理类信托不等同于通道业务。如何理解事务管理类信托?邢成认为,其实它是一个很正面的含义,譬如家族信托中的财产传承、子女教育、财产安全保障、财产分割等一系列财富管理...
在过渡期内,对于存量通道业务中存在的利用信托通道掩盖风险,规避资金投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和资本占用等监管规定,或者通过信托通道将表内资产虚假出表等信托业务,如果不存在其他无效事由,一方以信托目的违法违规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至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
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业务;2019年11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从司法层面明确资管新规过渡期内通道业务效力和管理人的责任边界,即:过渡期内不能一概否定通道业务的效力,并依据信托文件确定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排除受托人的法定义务);《中国人民...
在过渡期内,对通道业务中存在的利用信托通道掩盖风险、规避资金投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和资本占用等监管规定,或者通过信托通道将表内资产虚假出表等信托业务,如果不存在其他无效的事由,一方以信托目的违法违规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太康农商行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的受益权转让协议存在其他无效的事由...
《资管新规》)明确“禁止”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业务;2019年11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从司法层面明确资管新规过渡期内通道业务效力和管理人的责任边界,即:过渡期内不能一概否定通道业务的效力,并依据信托文件确定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排除受托人...
不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的存量信托产品应当在过渡期内逐步有序压缩递减至符合监管要求,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指导意见》规定的信托产品。可以新募集资金接续存量老产品里的资产,老产品可以投资新资产。基本和央行2018年7月20日的通知口径一致,这里的新资产也包括非标债权资产。但是明确老产品投资的...
据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了《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以下简称“《信托监管工作通知》”),要求稳妥有序推进过渡期内整改工作,切实防范信托业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此次下发的《信托监管工作通知》主要针对过渡期内的信托监管工作,以原则性...
【财联社】(记者 李德尚玉)财联社8月21日讯,为落实资管新规,加强信托监管,推进过渡期整改,8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信托部关于加强管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下称37号文),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信托业务及创新产品监管。
另外,在过渡期,37号文还给不符合要求的信托公司开出了整改时间表。实际上,近一段时间以来,监管机构对部分信托公司的窗口指导也已涉及信托通道业务。例如,8月1日,有消息称,监管对部分信托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相关机构在符合资管新规和执行细则的条件下,加快项目投放。8月14日,据媒体报道,监管部门近期又对...
可以预见的是,去通道下信托规模增速将放缓或萎缩。上文提到的中国证券报独家报道,重点聚焦了家族信托业务,即该过渡期的《指导意见》明确,家族信托业务不适用《资管新规》:业内人士指出,家族信托兼有财富管理、传承、保障等多维度功能,且多为单一项目,不适用资管产品的监管逻辑。普益标准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