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通谋虚伪表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作出与真实意思不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一致同意仅仅造成订立某项法律行为的表面假象,实际上并不希望相关行为发生法律效力。一般对于通谋虚伪行为签订的合同,大家习惯称呼其为“阴阳合同”,阴合同就是包含真实意思表示的隐藏行为,阳合同就是通谋虚伪的表面行为。限定通谋虚伪行...
根据上文关于通谋虚伪表示的认定,通谋虚伪表示双方当事人合意排除了该项意思的法律效果,严格地说,通谋双方的意思表示均欠缺受拘束意思的客观要件,故通谋虚伪表示实际上本就不成立,也就无法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是进一步强调了通谋虚伪表示的无效的效力认定。因此,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身...
但仍面临无法克服的法理障碍:第一,过失系违反对他人的注意义务,但在通谋虚伪表示中,行为人与善意第三人并无交易上的接触或者合同关系,也无法律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则要求行为人对第三人的利益加以注意,欠缺规范基础;第二,在行为人与相对人以及善意第三人均无过错时,需要由过错之外...
通谋虚伪意思表示指的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故意通谋,作出不符合真实意愿的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目的在于掩盖真实的意图或达到其他特定目的。由于这种表示并非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法律上不予承认其效力。 通谋虚伪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在通谋虚伪表示第三人保护的问题上,主观过责基础上的制裁思想与外观主义的信赖保护观念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现象:外观主义的信赖保护观念越彰显,则制裁思想在信赖保护的构成上就越不体现,使得通谋虚伪下建立在制裁思想上的善意第三人保护制度的意义...
(一)限定通谋虚伪行为的概念边界 通谋虚伪行为隶属于意思表示瑕疵体系中,与“真意保留”、“错误表示”、“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一并称为意思表示不一致,且相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容易引起混淆。对于通谋虚伪行为的定义,学界基本一致,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一致做出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因为通...
“通谋虚伪表示”,又称通谋虚伪意思表示、虚假行为,即表意人与相对人进行通谋,双方一致对外作出虚假的、非自己真意的意思表示。其构成要件有:(1)具有意思表示;(2)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不一致;(3)表意人与相对人故意通谋(即双向的、积极的意思联络);(4)表意人与相对人均明知。具体到本案,结合上文分析,...
通谋虚伪表示,通常指的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这种行为是无效的。这意味着,如果双方故意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以此来达成某种法律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此外,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则需要依照相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通谋虚伪表示情况下的法律行为无效,之所以无效,不是因为非法,而是因为当事人不是真的想从事该种行为,也就是说问题不是[[民法典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