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凌晨1时许,将王某送至青岛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悔过,书写《道歉书》向林某润致歉,表示愿意承担林某润的医疗费用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8月31日,公安机关将对王某的处罚决定送达被侵害人林某润,林某润签字确认。
9月3日,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来源 | 青岛市公安局
不构成寻衅滋事!青岛警方通报“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案件核查情况 来源:“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 编辑:丁丰林
女司机身份公布!警方通报“路虎司机逆行打人”案 近日,在青岛市崂山风景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广泛关注。当时,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越野车逆行插队未果,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连扇对方十几个耳光,致使对方口鼻流血。8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通报称,对涉事女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
青岛通报“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案件:不构成寻衅滋事 9月3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
青岛崂山区警方于8月29日发布了一则通报,38岁的女性驾驶员王某驾驶着一辆路虎车前往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然而在逆行过程中,因没对正常行驶的26岁的男性司机林某某礼让,王某便下车并对林某某施加了言语侮辱和殴打。根据调查结果,王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四十二和第四十三条,公安部门依据...
青岛通报“路虎司机逆行打人”案件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3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最新|“路虎司机逆行打人”!青岛警方通报案件详情!近日,青岛市崂山区“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案件引发公众关注,青岛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依法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前报道 据青岛崂山区警方8月29日通报,38岁的女司机王某驾路虎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
>>逆行打人“路虎女”身份确认!更多细节曝光→ 今天“青岛公安” 再发布情况通报 说明了有关具体情况 综合案件调查情况,该案件系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8月29日21时许,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王某...
青岛警方通报“路虎司机逆行打人”案件 9月3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相关链接:太嚣张!王某 (女,38岁),行拘!来 源:青岛公安、人民日报 编 辑:佟东武 审 核:杨 宁 监 制:李瑾瑜 总监制:郭文剑 宋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