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法》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由广大人民群众选举代表参政议政的法律。 该法律制定1979年7月4日颁布,1980年1月1日实施,其后经过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2010年、2015年、2020年7次修改。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颁布时间 1979年7月4日 实...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 由选民直接选...
(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制度是指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包括普通地方选举和军队人民代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普通地方选举适用于一般行政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贵州法治报·人大周刊》|「大军讲人大」为什么说1953年的《选举法》体现了人民民主的核心精神?民主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首要特征。这种选举,实质是一种委托,即把本来属于人民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由这些代表代表他们去行使国家权力。如果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就不能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就不能称为...
选举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在我国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其中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此外的其他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选举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广义的选举法包括有关选举产生国家政权机关的所有法律规范,而狭义的选举法仅指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规范。在我国,通常所说的选举法是指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法,即全国人大制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该法律规范适用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其他国家...
《行政长官选举法》是为了规范行政长官选举工作,并确保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廉洁的原则进行选举,政府为此完成草拟并向立法会提交的法案。该《法案》经2004年4月1日澳门特区立法会获得细则性审议通过,于2004年4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布。2023年6月15日,澳门特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