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通知》强调,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正所谓“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作为精密激光行业一员的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尔激光”)不仅业绩增长离不开“赊销”,帝尔激光的海外大客户也存在诸多疑云。 而股权低价转让陷关联交易未披露,并涉嫌逃税等问题也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若想在今后的资本市场之路走得顺畅,帝尔激光还需要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