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赃助饷”这一术语,在刑事案件中,通常指的是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积极追缴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财物(即“赃款赃物”),并将这些财物用于资助国家或地方财政、支持军事行动或其他公益事业(即“助饷”)。然而,在实际法律语境中,“追赃”与“助饷”并不总是直接相连,它们各自有着独立的法律意义和...
追赃助饷是我国古代一种特殊的财政制度,主要出现在明清两代。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追讨官员贪污、受贿所得,将其收归国库,用以资助军事、民生等方面的开支。 在明清时期,贪污腐败现象较为严重,追赃助饷作为一种治理手段应运而生。政府通过严厉查处官员贪腐行为,将追回的赃款用于充实国库、加强国防和改善民生。这一制...
前朝旧臣太多,刘宗敏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李自成给手下各位大将都分配了指标,不光旧臣,北京城内的官绅地主,大户人家,都在助饷行列,李自成甚至专门成立了一个负责追饷的部门:比饷镇抚司。在大规模的追赃助饷行动下,北京城内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街上再也没人穿得光鲜亮丽,二手的破衣烂衫成为了抢手货...
“追赃助饷”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罪名。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追赃”指的是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助饷”则可能指的是将这些追缴的财物用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如资助军饷等。然而,在实际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直接将“追赃助饷”作为犯罪来规定。法规1 追赃的...
追赃助饷政策并非一个具体的法律术语,但从字面理解,它涉及到对赃款的追缴以及可能用于助饷(即支持国家财政或特定事业)的方面。在此,我们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探讨赃款的追缴问题。 赃款追缴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
三月二十三日,李自成下令按照之前登记的名单抓捕原明朝的勋戚、大臣、文武官八百余人,押至刘宗敏、李牟等处,审讯追赃助饷。 然后,就开始了历史上都有名的“追赃助饷运动”。 说是审讯、追赃,实际上更像强行摊派。李自成规定: 大学士者交赃银十万两,部院官及锦衣帅者七万两,科道官五万两、三万两,翰林万两,部属...
-, 视频播放量 2558、弹幕量 0、点赞数 80、投硬币枚数 0、收藏人数 26、转发人数 1, 视频作者 蒸瓜皮-, 作者简介 正常剧情没流量啊……那就只能抽象啦ಡ ͜ ʖ ಡ,相关视频:《如果历史是一群喵》《元末明初篇》《成宗之立》,《如果历史是一群喵》《明末清初篇》
崇祯十七年,李自成率兵攻入北京城,崇祯皇帝眼看大明气数已尽,自缢于煤山。李自成如愿成为国家掌权者,同时也没有忘记他的农民朋友们,依然坚持维护贫苦农民的利益,实行三年免税,而在管辖区内实行打击官绅地主的追赃助饷政策。追赃助饷政策可以在短期内迅速获得一大笔经济来源,用以解决庞大的军费开销和政权经费,同时...
李自成深知这种情绪的严重性,因此决定采取追赃助饷的措施来缓解军饷压力。然而,让官绅们主动交钱并不现实,于是他手下赶制了夹棍,采用残酷的拷问方式逼迫他们交钱。在此过程中,许多官绅因受刑过度或无法交出银子而丧命。榨干官绅后,李自成的军队又将目标对准了北京的商人和富户,甚至直接闯入普通百姓家中抢夺。整个京城...
同样的道理,追赃助饷在明末明明是盘活经济的必要行为,现在倒被扣上“作恶多端”、“丧尽民心”大帽子。你说,历史记仇吧,更爱踩弱者一脚。假设今天中国如果真有个像大顺这样的新政权,光靠“打土豪、分田地”就能分到头儿吗?只怕最后还是便宜了别家强盗。讽刺的是,李自成最终最大的“错误”,就是没学会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