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 - 风景于20220814发布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向未经使用登记、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或者向车用气瓶以外的其他气瓶或者装置加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000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