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离不开“采集、分析、计算、反馈”的四大支撑技术。科学准确地采集近岸海域环境信息是监测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线路、观测面等多种参数需要量化,使用多媒体数据采集系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广泛地应用相关数据库,形成优质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系统。 此外,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还应注意实施“...
内容提示: 州J中华 人 民共 和国 国家 环境保护标准HJ 442.4一2020 代替 HJ 442一2008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四部分 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T echnical sPecif ication f or o f sh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Part 4 o f shore sediment monitoring(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是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主要依据。 新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实施方案编制、海上监测用船及安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还对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包括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沉积物、生物质量、生物、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监测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突发环境事件和专题监测等做了...
本标准规定了陆域直排海污染源及对邻近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的样品采集、分析、评价及信息更新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大陆岸线和岛屿岸线直接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污水排放源及对邻近海域水环境影响的监测,包括工业源、畜牧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市政污水排放口等监测以及受影响区域的水质、沉积物、海...
一、《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HJ 442.1-2020) 本标准作为修订后标准的第一部分, 针对监测实施方案编制、 监测用船及安全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主要修订以下几方面内容: ——修订了监测实施方案编制, 包括监测内容和频次、 分析方法选择、 质量管理等; ...
一图读懂 | 近岸海域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站点建设技术规范DB32/T 4422—2022 供稿:省环境监测中心 ■■■ 主管: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在2020年12月18日对HJ 442-2008进行了修订,发布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等10项标准(HJ 442-2020),标准在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七年五月 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在2020年12月18日对HJ 442-2008进行了修订,发布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等10项标准(HJ 442-2020),标准在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近岸海域环
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六部分近岸海域生物监测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生物监测的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分析、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的生物监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7378.7海洋监测规范第7部分:近海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