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结合以上规定,对过程性信息有了大致的概念,但新的问...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之五中,对“过程性信息”的标准做了狭义解释:“过程性信息一般是指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内部或行政机关之间形成的研究、讨论、请示、汇报等信息,此类信息一律公开或过早公开,可能会妨害决策过程的完整性,妨害行政事务的有效处理。但过程性信息不应是绝对的例外,当决策...
过程性信息是此次修订的新增条款,此前《条例》并没有将其作为法律规定予以明确,过程性信息可谓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修订后的《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对过程性信息进行了如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
并且被申请的机关同时具有审查区分的义务,对于部分涉密或是部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当区分其内容,对于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内容,应当依法公开给申请人。所以,“过程性信息”并不是是一个完全不可公开的信息。杨念平律师随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责令区政府公开前述文件。
本院认为,结合一、二审判决的内容和宋让仲、曹养峰申请再审的理由,本案应审查的焦点问题是:1.涉案委托征地协议是否属于内部管理信息或者过程性信息;2.宋让仲、曹养峰是否对涉案委托征地协议具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关于涉案委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出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的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该条规定,过程性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日常生活中作出的,不对外发生效力的,用于内部管理的,或者是...
1.以当事人申请信息时为认定标准。 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时,只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已经完成,即行政决定、决策已经作出,那么在此之前形成的信息不再认定是过程性信息。如《张某1与重庆市YC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审行政判决书》((2020)渝05行初14号),本案争议焦点是前述报批文件《关于XX的请示》应否公开。被告认为属...
中国审判过程信息发短信说明什么? 2023-02-25 知识与热点类问题 收到网站发送的收案信息,说明原告起诉的案件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如果是被告,则说明被其他人起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本案南通市人社局在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和一、二审审理过程中,虽然强调《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因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而不予公开,但始终没有说明不公开的实质性理由,而是陷入了“以结论证明结论”的循环论证,该理由说明难以令人信服。从保证当事人知情权的角度来讲,南通市人社局接到刘某投诉后,对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