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抗诉、上诉案,王成忠及辩护人当庭以王成忠系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庭长为由,提出辽源中院合议庭法官应回避,法庭遂宣布休庭。 2018年11月12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报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将王成忠、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其他法院审理。
王成忠、张大庆即是因一起林权纠纷被“绊倒”的当事法官。彼时,王成忠为辽源中院民三庭庭长,张大庆是这起“林权案”的一审主审法官。2018年6月16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民事枉法裁判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成忠、张大庆有期徒刑三年。王成忠、张大庆皆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来到了王成忠案发前曾供职的辽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