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 辽高法[2017]54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维护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 (辽高法[2017]54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维护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采用分步调节法(可简称为部分连乘,部分相加减法),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3对于同时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采用分步调节法可简称为部分连乘部分相加减法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 (辽高法[2017]54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维护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
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 (辽高法[2017]54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维护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1.法定刑在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可以在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 (辽高法[2017]54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维护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5综合考虑全案具体情况拟宣告刑与被告人罪责不相适应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20的幅度内对拟宣告刑进行调整调整后结果仍然罪责不相适应的或与已生效的其他同案被告人量刑不平衡的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告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
本实施细则尚未规定的其他量刑情节,在量刑时也要予以考虑,并确定适当的调节比例。对于同一事实涉及不同量刑情节的,一般不得重复评价。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监护教育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