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1日,本院收到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状。起诉人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未还本金23853.67元、未还利息1800.02元;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以未还本金23853.67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29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
简介: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一家以从事金融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8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条,著作权信息1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