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GB2275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第1部分。GB2275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本文件代替GB22757.1—201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与GB22757.1—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
——第 3 部分:除汽油和柴油汽车外的其他单一燃料类型汽车。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除汽油和柴 油汽车外的其他单一燃料类型汽车的能源消耗量标识。 不同能源类型车辆需向消费者展示的信息不同,故按照适用车辆能源类型的不同编制为分部分的文 件,各部分相互补充,共同构成我国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标准体系。未来,将根据...
`ICS 43.020CCS T08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2757.1—XXXX代替 GB 22757.1—201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 1 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1:For gasoline and diesel vehicles(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
内容提示: J CS 43.020 CCS T 0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2757.1-2023 代替 GB 22757.1 -2017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 1 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 一Part 1 : For gasoline and diesel vehicles 2023-09-08 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 -tr-国家标准...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分为个部分 GB227573 ———:; 第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1 ———:; 第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2 ———:。 第部分除汽油和柴油车外的其他单一燃料类型汽车 3 本部分为的第部分。 GB227571 本部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为做好GB 22757.1-201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标准的执行工作,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日期要求 GB22757.1-201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考虑到企业生产准备等情况,在标准执行过程中,计划给...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油和柴油汽车,不包括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主要内容 标准详细规定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新国标GB22757.1-2023概览 实施日期 新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
通知提出,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保证其轻型汽车产品在销售时粘贴有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以下简称能耗标识)。能耗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等应符合《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GB 22757.1-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GB 22757.1-2023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本文件规定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不适用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