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认定陆某有故意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应当予以少分,并依法作出判决,体现了《民法典》诚信诉讼的立法原则,也能有效遏制离婚诉讼中不守法、不诚信一方的侥幸心理,切实维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原标题:《案例大讲堂 丨 夫妻离婚,一方转移...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9月30日发布的指导案例第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中,二审法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判决转移、隐匿财产一方少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本期法信围绕该案例,并结合相关案例和专家观点,对一方在离婚前转移、隐匿夫妻共...
最高法院在公布的案例中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为:若有证据证明乙方隐瞒、转移的财产(房产)系在双方婚姻关系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属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在调处涉嫌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案件时明察秋毫,既是对失信一方的惩罚,亦是对另一方合法权益的维护,无疑也对社会的安定和谐有莫大的促进。以下为最高法院公布的...
2、 将产权交易过户到他人名下 对于房屋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就可能存在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转移现金的可能。采用这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并不是一种很高明的处理方式。因为对于交易过程及交易对象,整个线索流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即知。但一方仍采用的目的,在于套取现金后,找消耗的理由进行脱身,...
在此情况下,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认定陆某有故意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应当予以少分,并依法作出判决,体现了《民法典》诚信诉讼的立法原则,也能有效遏制离婚诉讼中不守法、不诚信一方的侥幸心理...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9月30日发布的指导案例第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中,二审法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判决转移、隐匿财产一方少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本期法信围绕该案例,并结合相关案例和专家观点,对一方在离婚前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得财产的问题进行说明,供读者参考。
最高法院在公布的案例中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为:若有证据证明乙方隐瞒、转移的财产(房产)系在双方婚姻关系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属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在调处涉嫌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案件时明察秋毫,既是对失信一方的惩罚,亦是对另一方合法权益的维护,无疑也对社会的安定和谐有莫大的促进。以下为最高法院公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