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售价格维持行为可以被归类为 垄断协议 这一垄断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其中,垄断协议又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转售价格维持行为具体指的是经营者与交易相对...
转售价格维持行为属于 垄断协议 的一种. 具体来说,转售价格维持行为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对转售商品价格的固定或限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这意味着,如果经营者试图控制其商品在...
这种行为属于纵向垄断协议的一种,因此被归类为垄断协议这一垄断行为。 所以,转售价格维持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八条所禁止的垄断行为,除非经营者能够证明该行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或者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否则将被视为违法。法规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