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从2024年2月1日起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由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的车辆购置税业务,调整为由国家税务总...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中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为公众提供...
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
为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纳税申报业务,优化税费服务资源配置,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决定调整部分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办税服务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办税业务 (一)新增办税服务点 ...
现就《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法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二、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涉税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法律法规、办法及本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办法第五条所称购买之...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年第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2020年第35号)、 《国家税务总局 工...
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现就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现就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部署,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共十七条,明确了车购税“一车一申报”制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地点,申报纳税、退税申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