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页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修订)[接上页]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第六条 交通部对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依据职责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和交通部确定的其他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除应当由交通部实施的监督管理职责外,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8月1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8月1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 ...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区公路建设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
第2页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失效][接上页] 第十四条 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应当报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