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移交协议签订后本公司在201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南昌市公路管理局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用于该区间路段的公路维护。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对南昌市公路管理局给予适当补贴。 该区间路产管养责任移交后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8日...
信达地产流通股东名称 SH600657流通股东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曹慧利,北京崇远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