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价2018年1号文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赣建价[2018]1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水务局,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一、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依据的调整范围 1.各专业定额的材料费原适用税率17%和11%的,现分别调整为16%、10%,在差价中处理;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暂不作调整; 3.费用定额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二、其它执行我厅《关于调整江西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依据的试行办法》(赣建价[2016]3号)规定...
江西省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11调整为10%的赣建价[2018]1号文件5月执行,该赣建价[2018]1号文件明确江西省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11调整为10%,17%调为16%.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赣建价[2018]1号 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局(...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赣建价[2018]1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水务局,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住房城乡...
赣建价2018年1号文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赣建价[2018]1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水务局,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