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归属各部预算内的成本费用项目,由各部直接上报资金申请;各部发生归口费用的,应向归口部门提报资金需求,由归口部门统一向财务部提报资金申请(参照年 月资金预申请表“填报部门”栏)。 第六条 各部应在本部门预算内申报资金,确须发生预算外支出的,按规定填写“公司预算外资金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并报财务...
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篇1 为了有效控制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 资产运营效率及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 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实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篇2 本办法所称预算管理是指由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构成 的预算管理...
二、投资方式与资金管理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政府投资条例》第六条)。法规 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预算,是指企业对一定时期内的资金收入、支出、筹资和投资等方面进行预测、计划和控制的过程。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明确资金预算管理的责任人和职责,规范资金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控程序。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合理预测资金需求,确保资金供应和使用的合...
办法进一步加大非财政拨款预算统筹力度,规范不同情形下非财政拨款预算调剂的要求和程序,建立非财政拨款预算指标账管理机制,强化单位资金支付管理,确定结余结转非财政拨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和清理盘活的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和具体监督要求。 山东省省级非财政拨款资金
第一条 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统筹运用预算内外综合财力,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预算外资金,是指机关(含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集团...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拨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的通知》(财办〔2023〕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市级财政预算...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提高预算外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和管理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