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应定期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报送外债相关数据,由北京外汇管理部将数据录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 2.银行应通过数据接口程序直接向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未开发数据接口程序的,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使用界面录入...
国家外汇管理局就《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办理特殊目的公司登记的真实性审核和信息披露要求、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回购要求及不得转让或转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要求等。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的要点如下: 新增业务情形。 资本项目数字化:增加了与资本项目数字化相关的业务内容,适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可能涉及电子单证、线上办理等方面的规定,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便利度。 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明确了资本项目结算账户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情况需要开立该账户以及开立账...
若金融机构违规行为属于未办理债权人集中登记等违规的,外汇局可先允许其办理结汇(或购汇),再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金融机构违规行为属于超出现行政策许可范围等违规且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应先移交外汇检查部门,然后再批准其结汇(或...
3.由企业注册地变更之外的原因导致的属地变更需求,银行需联系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处理。 变化:新增 11.2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 年版)(征求意见稿) 阅读了该文档的用户还阅读了这些文档 221 p. 《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0 p. 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 p. 英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2025年本) 32 p. 射阳县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监督管理...
《征求意见稿》的第一部分为外汇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为申请主体向外汇局申请办理业务时,外汇局的审核及业务办理指引。其中,外汇局仅为境内居民个人直接设立或控制的(第一层)特殊目的公司办理补登记。新增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核准章节,明确可以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境内机构应以自有...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极具前瞻性和革新性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征求意见稿),旨在提升管理效率并简化企业操作流程。以下是其中的重大调整和亮点:1. 强化特殊目的公司管理/ 居民个人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流程优化,外汇贷款购汇偿还*迎来调整,进一步细化了SPV公司的登记要求。2. 银行服务升级/ ...
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提高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形成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该指引精简了QDII额度申请审核材料,简化了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资金汇出手续相关要求,同时放宽了境内股东减持登记和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变更和注销登记时限要求。该指引将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