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评 · 独家首发 呼吁对贾敬龙不杀的声音,不仅在学界,而且在社会舆论上,得到了广泛的支持。 车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呼吁对贾敬龙不杀的声音,不仅在学界,而且在社会舆论上,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倒不是学者和公众多么关注贾敬龙个人的命运,也不是多么关注死刑制度的命运,而是一直以来在...
另,被告人虽确系预谋杀害,然其以射钉枪杀人的方式是否就属于手段残忍呢?而关于这一点,我赞同车浩副教授的观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杀人,与以一般的、非残忍手段杀人相比,在同样侵害了被害人的生命权之外,又多出了对于善良风俗的严重侵犯,以及对于作为“仁之端”的人类恻隐心的极端挑战。表现在客观效果上,往往是在足以...
车浩:贾敬龙该不该杀?要不要杀? 作者:车浩 近年来社会发生了悄然变化。一方面,随着某些乡村恶政的曝光,公众对农村基层治理中出现的各种贿选、贪腐、村霸等现象的不满情绪不断积聚。另一方面,土地征收、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的问题,成为近些年焦点事件甚至刑事案件的多发区。由暴力拆迁引发的各种悲剧,使得公众对此类问题...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车浩 耗时将近两年半的快播案,将会是一起载入我国司法史的重大案件。庭审直播引发的万众瞩目的效果堪称空前,引发了全民关于网络与法律关系的集体关注。从司法公开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快播案本身涉及网络传播、技...
应人民法院报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为这十大案件作了精彩点评,进一步阐释了这十大案件的典型意义及重大影响。 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因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执行死刑。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
•车浩理由:•对其辩驳:•1、属于蓄谋杀人——是否属于蓄意预谋杀人,与杀人动机是否卑劣,完全是两个问题。•2、被害人过错不成立——如果何建华的 •1、邱兴隆 •(1)贾敬龙可杀可不杀,车浩教授骑在墙上看风景 •(2)贾敬龙的投案不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成立,而是车浩教授 对如何避免贾敬龙的悲剧...
应人民法院报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为这十大案件作了精彩点评,进一步阐释了这十大案件的典型意义及重大影响。 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因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执行死刑。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
[14]12车浩教授指出:“枪杀是最基本的杀人手段之一,这种手段本身并不属于挑战恻隐心底线的、令人惨不忍睹的方式。”[15]邱兴隆教授也指出:“所谓手段极其残忍,当指所采取的手段在足以致人死亡之外,附加了某种或某些给被害人造成额外的折磨与痛苦的因素,或者在致人死亡之后,附加了某种或某些足以引起人们强烈的道德...
1、邱兴隆(1)贾敬龙可杀可不杀,车浩教授骑在墙上看风景(2)贾敬龙的投案不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成立,而是车浩教授替法院方面注释说,因为贾敬龙可能不是投案,所以投案可能不成立(3)我说遗漏对坦白的考量不合法,车浩教授说坦白本来就可以不从宽(4)对贾敬龙案中被害人的过错,车浩教授并未明确否定。但其对其...
且不说作为车浩教授的结论的两大前提即从规范层面说来贾敬龙该杀与从政策角度说来贾敬龙不该杀是否成立,仅就对作为具体个案的贾敬龙案的讨论而言,车浩教授将规范与刑事政策并列作为讨论的预设前提,就颇值玩味。 其一,在法律之外尤其在法律之上不存在有对定罪量刑产生任何影响的所谓刑事政策,任何刑事政策只有融入到刑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