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省财政厅分别会同省民委、省农委、省林业厅,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办法和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省财政厅...
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效益,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贫资金包括:国家每年下达的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渴望工程资金、扶贫贷款(含新增扶贫贷款...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1)根据扶贫开规划建立项目库,按照先后缓的原则选择项目;(2)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资概算(概算标准参照《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投资补助参考标准》执行);(3)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及评估、扶贫效益分析;(4)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技术依托单位、项目主管单位等。 第六条申报程序。财政扶贫资金...
第一条 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效益,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 扶贫资金包括:国家每年下达的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渴望工程资金、扶贫贷款(含新增扶贫贷款和收回再贷扶贫贷款)、中国西南世界银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筒称“项目”)是指国家和本省各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所支持的项目,主要包括发展资金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以及其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等。 第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要...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必须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四)项目备案。资金批复文件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 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通过“贵州省扶贫系统电子政务平台”将批复的项目相关信息逐级报省、市(州)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按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
第一条 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效益,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扶贫资金包括:国家每年下达的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渴望工程资金、扶贫贷款(含新增扶贫贷款和收回再贷扶贫贷款)、中国西南世界银...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筒称“项目”)就是指国家与本省各级安排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所支持得项目,主要包括发展资金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以及其它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等。 第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筒称“项目”)是指国家和本省各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所支持的项目,主要包括发展资金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以及其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等。 第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 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2〕 3 号) 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 号) 的有关规定, 我们制定了《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已报经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