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压力管道的定义、范围以及相应的制造许可要求,按照质检办特〔2015〕675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二、关于承压部件的制造监督检验 1.单独出厂的锅筒(含启动分离器、汽水分离器)、集箱(含减温器)、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炉胆、水冷壁及其他受热面组件等锅炉承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