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控制权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控制方按照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发出有关货物的指示的权利。这种权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交货地或者收货人等。 一、货物控制权的定义 货物控制权是控制方基于运输合同而享有的单方变更合同的法定权利,控制方可以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前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
货物控制权则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对货物进行实际掌控和管理的权利。这包括决定货物的运输路线、方式,以及处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等。 控制权与所有权并非完全等同。在某些情况下,货物的所有者可能并不直接控制货物的运输,而是委托给承运人或其他代理人。此时,虽然所有者仍享有货物的所有权,但控制权...
货物控制权是指对货物的支配和管理的权利。详细解释如下:货物控制权主要涉及到对货物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权利。在国际贸易和物流领域,货物控制权是交易双方非常关注的一个核心要素。首先,货物控制权意味着对货物的实际占有。在交易过程中,谁掌握了货物的控制权,谁就能够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货物的交...
货物控制权是指对货物的支配和管理的权利。具体来说:实际占有:货物控制权首先意味着对货物的实际占有。在交易过程中,掌握货物控制权的主体能够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货物的交付、转运或储存,这对于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使用决策权:拥有货物控制权的主体还拥有对货物的使用决策权。他们可以根据...
浅述货物控制权.doc,浅述货物控制权 摘要:《鹿特丹规则》首次从国际条约方面设立了海上运输途中的货物控制权法律制度,实现了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与货物贸易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本文主要从控制权制度涵义,内容,法律属性,其与中途停运权的关系等方面对货物控制权进行论述
汇业海事律师指出,依照我国《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条款即为“货物控制权”在我国立法的中的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将“中止运输、返还货物”视为对运输合同的解除,将“...
货物控制权是指货物的所有人或经营者对货物运输和交付进程的控制能力。根据《鹿特丹规则》,货物控制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货物控制权的主体:货物控制权的主体主要是指货物的所有人或经营者,例如卖方、买方、托运人等。 2、货物控制权的客体:货物控制权的客体主要是指处于运输过程中的货物。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海运货物控制权是指货物的所有人或相关方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享有的一系列权利。随着全球供应链的不断发展,海运货物的控制权问题逐渐显现。在实际业务中,经常出现因控制权争议而引发的贸易纠纷和法律诉讼。因此,对国际货物贸易中海运货物“控制权”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二、研究目的 本次演示的...
在《鹿特丹规则》的指引下“立法”——货物控制权性质探究
控制权是指对货物的实际管理和支配权。虽然发货后买受人可能获得了货物的实际控制,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权也自动转移。所有权的转移需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发出货物并不直接等同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转移。所有权的转移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可能受到当事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