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履行上的便利性不同。种类债的债务人只须于全体种类物中,任取某个或某些别物体给付即可,而特定之债的债务人必须给付业已指定的特定物体。对于债务人而言,前者在履行上之便利,实不让于货币之债。2.有否标的物的品质问题不同。货币之债中,债务人只须给付法定本位货币即可,不发生货币之品质问题。种类债之标的...
货币之债,是以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标的的债,也称金钱之债。货币之债在现实中较为常见,是债的一种重要类型。在有偿合同中,对价往往以货币形式支付;在无偿合同中,货币常成为赠与等的标的物。在法定之债中,其债的标的以支付货币为常见。二、货币之债的种类(一)金额货币之债(金额之债)金额货币之债,是以给付一...
律师解析: 金钱债务,又称为金钱之债、货币之债,是指以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为标的的债务。由于此类债务给付的标的本身是充当一切商品的等价物的货币,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转化为其他债务或者以其他违约责任形式取代继续履行。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个问题:(一)对金钱债务,即使发生不可抗力亦不能免除,只能免除其支付迟延利息...
一、种类之债的定义 种类之债是指以给付某种类物品为标的的债务。在这种债务中,债权人并不要求债务人提供特定的个体,而是任何符合约定种类的物品均可。二、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货币之债的区别 1. 履行便利性:种类之债允许债务人从同类物品中选择交付,而特定之债要求债务人必须交付指定的特定物品。
金钱债务又称货币之债,特指以实际支付一定金额为标的的合同债务。由于这种债务的一般性表现为钱币,无法替代或者转换成其他形式的债务。需关注以下几点问题:(1)针对此类债务,即使出现不可抗力也不会影响其存在,但可以豁免其逾期付款的利息;(2)该种债务很少出现客观不能履行情况,只可能出现延迟...
货币之债,即以货币为给付标的的债务。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特定性 1. **给付物的特定化**:在货币之债中,债务人应支付的货币是种类物中的特定部分,即一旦债务人选择了某种货币(如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该货币便成为特定化的给付对象。这种特定化是通过法律拟制实现的,使得债务人不能以其他种类...
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货币之债区别之实益有四点: 1.债务履行上的便利性不同。 种类债的债务人只须于全体种类物中,任取某个或某些别物体给付即可,而特定之债的债务人必须给付业已指定的特定物体。对于债务人而言,前者在履行上之便利,实不让于货币之债。
(一)第514条对货币管制与外汇管制的隐性修改和显性修改 (二)第514条给予货币之债的自治空间 四、第514条适用效果的两类可能竞争样态 (一)基于立法文义的私法自治与私法管制 (二)基于货币政策的公法管制 (三)小结 结论 内容摘要 我国...
1.债务履行上的便利性不同。种类债的债务人只须于全体种类物中,任取某个或某些别物体给付即可,而特定之债的债务人必须给付业已指定的特定物体。对于债务人而言,前者在履行上之便利,实不让于货币之债。2.有否标的物的品质问题不同。货币之债中,债务人只须给付法定本位货币即可,不发生货币之品质...
货币之债货币按其流通力的不同,有通用货币和外国货币两种。通用货币是指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通用力的货币,又称为法定货币。在中国,通用货币为人民币。外国货币,严格而言为非通用货币,在中国尚不能自由流通,但可作为具有涉外因素的债的关系的标的物或者作为兑换、储蓄合同的标的。此外还有一类特种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