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2015]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好发挥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
关于在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交基建字[2005]276号 ¥0.50元下载了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2018年版) ¥3.80元下载了 45【18新定额】纵横造价实战--洞内防火涂料(附施工图解、造价编制) ¥2.00元下载了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2015年12月21日 扫码关注造价168服务号 扫码关注造价168订阅号 分享到: 欢迎您来到造价168 请登录免费注册每日签到 分享 收藏关注 扫码关注造价168服务号 扫码关注造价168订阅号 广东省 【地区切换】...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好发挥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提出以...
(一) 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年度预算执行中,如出现下列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