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
相关部门将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资[2022]136号》文件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企业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参考文章 2022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一)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每吨10元上调到15元;(二)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由每吨2元上调到3元,地下矿山由每吨4元上调到8元;(三)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由每吨1元上调到2元。➤➤➤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第四节 第十七条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财资〔2022〕136号文,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于2022年发布并立即施行。该办法对多类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等行业。 二、规定外的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对于未明确列在财资〔2022〕136号文中的其他类型企业,如一...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
发文文号: 财资[2022]1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发文时间: 2022-11-21 实施时间: 2022-11-21 法规类型: 安全生产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8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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