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征收、使用、监管等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征收、使用、监管等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
现将《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因地制宜,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市、县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省级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的...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设立《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的通知-浙财综[2010]13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设立《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0.11.29 施行日期 2010.11.29 文号 浙财综[2010]136号 主题类别 财务制度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征收、使用、监管等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