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工作,根据《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7〕29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综〔2017〕35号文件印发前,按规定分期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矿业权人应缴纳的资金占用费,继续按照原矿业权出让合同或分...
湘财综[2019]11号2019-5-29 省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落实中央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实施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
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50%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二、实施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