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财综〔2018〕40号 下载积分:800 内容提示: - 1 - 附件 1 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序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规范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
财综〔2018〕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部署要求,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制订...
为有序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规范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 号)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