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税2023年1号公告发布,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琪鲁课堂 #税收知识天天答 #白话税收 #财税知识 #税收 - 山东税务于20230227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1976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根据财税2023年1号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琪鲁课堂 #税收知识天天答 #白话税收 #财税知识 #税收 - 山东税务于20230227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1757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财税2023年第1号公告出来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以及加计抵减政策又变动啦! [并不简单]季度30万以下普票免税,税率由3%减按1%征收考#初级会计##中级会计##CPA# 的宝子们一定要关注,教材出来会更新,逢新必考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没有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由15%降为10% 以上解读仅作参考,具体以税务机关解释为准,税务咨询电话:12366 相关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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