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中国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中国境外企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成都市成华区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川财税[2020]3号2020-02-27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第一批符合...
闽财税[2020]3号2020-02-13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水利厅,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免征...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和取消省级201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实施时间:2020-2-27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山西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请问,这里的3万包过本数吗?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项,纳税人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申报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六税两费”时,不能享受减免优惠。 问题2:B公司于2022年7月征期申报6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你好,满足其一就可以了。
你好 主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应当包含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视同销售额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