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税源明细表分别合并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二十、国税总局宣布:资料不齐的也可直接注销,7月1号开始施行。 文件内容重点: 二十一、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7月1日正式...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点击查看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7 部分制造业期末留抵退税条...
您很可能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一)、(二)项税收政策不满五年的,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为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 2019年2月16日 ...
这是因为在国税函[2001]84号,“股息红利所得”被单独计算缴纳个税。这个文件的第二条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中“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根据湘财税2019年10号文件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A.6000 B.8000 C.12000 D.14400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自2019年1月1日至...
2019 年终决算前 25个财税疑难问题解决方案专题培训 主办方:融兴咨询 问题1年末决算前如何规划完成预算指标 1.利息收入指标2.利润指标3.贷款指标4.存款指标5.中间业务收入指标6.费用控制指标 完成资产减值指标 这里可以添加标题内容 -3- 完成减值指标1.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指标2.坏账准备3.抵债资产减值准备4.金融...
第一条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行为,提高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纳税申报代理业务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业务适用本指...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以下简称《执行口径通知》)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