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_税屋——第一时间传递财税政策法规! http://t.cn/AilQQc9N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2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
发文日期:2019-7-12有效性:全文有效现就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财税〔2015〕101号)第四条废止。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2019年7月12日 ...
(财税〔2015〕101号)第四条废止。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2019年7月12日 ...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第一条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财税〔2015〕101号)第四条废止。特此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证监会 2019年7月12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现就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