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规范征管,更好服务缴费人,参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相关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第六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 全文有效 2019.11.8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第四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