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57号文件的最大亮点,明确了“不改变原企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相同”、“投资主体存续”的理解与判断,执行口径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相关规定一致。 王越刘永生——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联通,国有股份仍存在,添加了私有股份,则必然持股...
关于对财税[2018]57号文的一些思考及执行口径建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57号,简称“57号文”)于近日发布,财税[2018]57号文是财税[2015]5号文的延续文件,主要的变化如下: 财税[2015]5号 财税[2018]57号 对比 原文“整体改建”、“国有土地、房屋”...
③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全文...
辽地税发〔2006〕86号 三、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如下:1、住宅(不包括商务住宅)预征率为1%;2、商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文件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公告(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5号) 10 自2019年1月1日起,《完税证明》不再作为税收票证管理,不再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监制章”,加盖的税务机关印章由“征税专用章”调整为“业务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规定〈完税证明〉(文件...
其次呢更正大家一个观念,执行57号文件不是免征土地增值税,而是在符合文件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完全是两个概念.而且,57号文件是有执行期限的,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在网上看到不少人拿这个文件做税收筹划的案例,尽管这个政策到年末就到期了,不知道后续会有什么样的规定,但我想政...
一、第一条关于“整体改制”不征土地增值税的限制条件过于严格,支持企业转制升级的力度不足如上所述,57号文对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不动产投资”继续进行支持,有利于企业转制升级,但相对于旧文件而言,57号文只是调整了个别字眼和表述。可以预见,自财税[2015]5号文执行以来存在的问题,也将继续...
如上所述,57号文对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不动产投资”继续进行支持,有利于企业转制升级,但相对于旧文件而言,57号文只是调整了个别字眼和表述。可以预见,自财税[2015]5号文执行以来存在的问题,也将继续成为执行57号文需要考虑的问题,笔者对57号文简单点评并试图给出相关处理口径的建议。
明确不改变原企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相同、投资主体存续的概念口径。与财税[2018]17号文一致。 一、条关于“整体改制”不征土地增值税的限制条件过于严格,支持企业转制升级的力度不足 如上所述,57号文对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不动产投资”继续进行支持,有利于企业转制升级,但相对于旧文件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