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税。因此,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视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 税。 二、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行为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 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